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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公布!全省新增8例本土确诊!核酸检测价格有调整→

南海桂城 2021-08-28


2021年6月12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6月1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均为广州报告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广州报告1例,来自尼日尔;深圳报告1例,来自南非。另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2例,广州报告1例,来自柬埔寨;中山报告1例,来自阿联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0例,广州报告4例,分别来自孟加拉国、柬埔寨、利比亚和赞比亚;深圳报告4例,3例来自南非,1例来自泰国;东莞报告1例,来自马尔代夫;肇庆报告1例,来自莫桑比克。新增出院8例

截至6月1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605例(境外输入1065例)。目前在院182例。


2021年6月11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021年6月11日0时至24时,广州市新增境内确诊病例8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由原已公布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新增出院病例4例。

截至2021年6月11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56例、境内确诊病例(含境外输入关联病例)506例。累计出院1212例,累计死亡1例。尚在院治疗149例。

2021年6月11日0时至24时,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

新增8例境内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1:

女,45岁,常住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珠江西一路。为6月5日确诊病例4、5的次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2:

女,67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中路六巷。为6月6日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3:

女,44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7日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4:

男,15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7日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5:

男,13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7日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6:

女,71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8日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7:

女,10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园东十三巷。为6月8日确诊病例4-7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8:

女,43岁,常住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鹤洞路。重点人群排查发现。


新增8例确诊病例均从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群排查发现,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上述病例涉及重点活动场所:

南沙区:珠江西一路家家有米副食综合部、盈峰棋牌室、乡巴佬石锅鱼、天府食家,珠江东路天汇百汇超市


截至目前,初步甄别上述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55名,即按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涉及的相关居住场所和活动场所均已进行终末消毒。


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男,56岁,中国籍。5月23日从尼日尔出发,先后乘坐TK541、TK72航班于5月26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

男,34岁,中国籍。5月23日从利比亚出发,先后乘坐8U970、TK72航班于5月26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

女,22岁,中国籍。5月27日从柬埔寨乘坐K6668航班于当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

女,43岁,中国籍。5月29日从孟加拉国乘坐BS325航班于次日飞抵广州入境。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

女,28岁,中国籍。6月2日从赞比亚出发,先后乘坐EK714、EK362航班于6月5日飞抵广州入境。


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即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原已公布的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情况:
6月7日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治疗期间,CT检查显示肺部有炎症,经进一步检查及专家会诊,6月1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广州再新增两中风险区

6月11日下午,广州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广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广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经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1年6月11日起,广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一、荔湾区东沙街道新爵村天后西街 9、11、13、16、18、20、30号所包围区域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二、南沙区珠江街道发展路、发展横路、灵新大道、珠江二路所包围区域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三、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防治组

2021年6月11日


南沙警方通报:一夫妻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立案侦查

广州南沙警方今天(6月12日)通报:家住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小区的张某、鲁某夫妇于5月25日曾到过荔湾区中南街鹅公村(荔湾店)就餐。6月4日,南沙区在疫情防控主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一个“五合一”样品初筛疑似阳性后,对该样品所涉人员张某等5人进行单人单管采样送检。6月5日,张某、鲁某二人被市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被医院收治。此前,其二人活动轨迹已涉及南沙区多个公共场所。
 
经初步调查:张某、鲁某未执行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向所在社区申报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6月3日,张某陪同鲁某前往医院就诊时,鲁某未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因张某、鲁某的行为引起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目前南沙警方已对其二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依法立案侦查。


为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市民群众的义务也是责任。对拒不执行甚至阻碍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不法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新通知:核酸检测价格有调整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21〕216号


省卫生健康委,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愿检尽检”检测收费行为,减轻广大群众检测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会议精神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单样检测50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混合检测20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核酸检测试剂费按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抗体检测25元/项。


  二、收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时,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同步调整,由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直接印发执行。


  三、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属于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调整征收标准和坐收坐支。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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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卫健委、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健康广东、广州南沙发布
编辑:佛山新闻网 赖舒婷
审校:李芳毅、范俊凯、何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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